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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石仏
- 2008/04/09 04:02 PM
- 参考 『中華民國憲法に見る西蔵(チベット)』
國民大會に西蔵から選出代表
立法院に西蔵から委員の選出者
監察に西蔵から八人
http://www.cca.gov.tw/law/html/1-1.html
http://72.14.235.104/search?q=cache:d5lqAPCgsc0J:www.cca.gov.tw/law/html/1-1.html+%E4%B8%AD%E8%8F%AF%E6%B0%91%E5%9C%8B%E6%86%B2%E6%B3%95%E3%80%80%E3%80%80%E8%A5%BF%E8%97%8F&hl=ja&ct=clnk&cd=3&gl=jp&lr=lang_zh-TW
中 華 民 國 憲 法
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國民大會通過
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元旦國民政府公布
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
第一章 總 綱
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,
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,不得變更之。
第三章 國民大會
第二十六條 國民大會以左列代表組織之:
三、西藏選出代表,其名額以法律定之。
第六章 立 法
第六十四條 立法院立法委員依左列規定選出之:
三、西藏選出者。
第九章 監 察
第九十一條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,由各省市議會、
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
選舉之。其名額分配依左列之規定:
四、西藏八人。
- 石仏
- 2008/04/09 04:03 PM
- 参考 『中華民國國民大會 に見る西蔵(チベット)』
西蔵(チベット)は中華民國の領土
http://www.na.gov.tw/ch/intro/IntroView.jsp?itemid=1&titleid=4&sequence=3
http://72.14.235.104/search?q=cache:PYO4jBuaF5UJ:www.na.gov.tw/ch/intro/IntroView.jsp%3Fitemid%3D1%26titleid%3D4%26sequence%3D3+%E4%B8%AD%E8%8F%AF%E6%B0%91%E5%9C%8B%E3%80%80%E9%A0%98%E5%9C%9F+%E8%A5%BF%E8%97%8F&hl=ja&ct=clnk&cd=26&gl=jp&lr=lang_zh-TW
國民大會
茲將中華民國憲法草案(五五憲草)抄録如次:
中華民國憲法草案
中華民國二十五年五月二日立法院通過
中華民國二十五年五月五日國民政府公布
第一章 總 綱
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、浙江、安徽、江西、
湖北、湖南、四川、西康、河北、山東、
山西、河南、陝西、甘肅、青海、福建、
廣東、廣西、雲南、貴州、遼寧、吉林、
?龍江、熱河、察哈爾、綏遠、寧夏、新疆、
蒙古、西藏等固有之疆域 。
中華民國領土,非經國民大會議決不得變更。
第三章 國民大會
第二十七條 國民大會以左列國民代表組織之。
二、 蒙古西藏選出代表,其名額以法律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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